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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时,未分配利润是正数,这个是可以直接付给总公司,不用交税了的吗?

84785011| 提问时间:01/1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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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分公司注销后将未分配利润转回总公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利润在汇总到总公司后,由总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01/17 13:02
刘艳红老师
01/17 13:02
如果分公司有股东,且股东为个人,在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时,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84785011
01/17 13:05
分公司没有法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交过所得税了,这样应该不用再交税了,可以直接付给总公司吧。
刘艳红老师
01/17 13:09
是的,是的,可以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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