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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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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差额征收和核定征收有以下区别:
概念不同
- 差额征收:是以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收入减去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来计算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例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或者直接核定应纳税额,然后依照法定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计税依据不同
- 差额征收:计税依据是收入与扣除项目的差额。如旅游服务企业,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 核定征收:通常以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为基础,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如税务机关核定某个体户的应税所得率为10%,该个体户月收入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元,再据此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适用范围不同
- 差额征收:主要适用于特定的行业或业务,如建筑服务、劳务派遣、旅游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等,这些行业存在难以准确核算进项税额等情况,为避免重复征税而采用差额征收。
- 核定征收:适用于账簿设置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或者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等情况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部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计算方法不同
- 差额征收:应纳税额=(收入-扣除项目)×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核定征收:若核定应税所得率,应纳税额=收入×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若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直接核定一个固定的纳税金额。
对纳税人财务核算要求不同
- 差额征收:纳税人需要准确核算收入以及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等,对财务核算有一定要求,但不像查账征收那样严格全面。
- 核定征收:通常是因为纳税人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税务机关才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所以对纳税人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要求相对较低。
01/22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