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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零基预算)核销其他应付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其他应付款为合并单位的旧账,合并审计后无法冲销的)

84784970| 提问时间:03/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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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核销无法冲销的合并单位旧账其他应付款,在报经批准后,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待核销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 贷:其他收入 预算会计:通常情况下,核销其他应付款不涉及预算资金的实际收支,因此 预算会计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此外,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以记录该事项的相关信息。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需先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比如取得债权人死亡、破产、注销或无法联系且 3 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等确凿证据后,提交给主管部门集体审议批准,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
03/1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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