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财税[2016]12号)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这里面没提到免征城建税,城建税享受条例中的优惠政策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城建税不享受这个减免优惠政策的
2018 09/29 14:2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财税[2016]12号)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这里面没提到免征城建税,城建税享受条例中的优惠政策吗?
赶快点击登录
获取专属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