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是商贸型企业,经常出差全国各地,到企业讲解产品知识。 就会外聘一些专业人员,但是这个外聘人员没有在公司买社保,也没有从公司内部发工资,那么请问这些外聘人员出差导致的差旅费能入账吗?或者说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帐务才合理化?我们公司一般纳税人,由于利润率很高,所以这些差旅费是用的公司的重大支出,如果不能入账确实对公司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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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我给出的建议是:一是签订聘任协议,协议中约定报销差旅费等明细内容。二是要取得外聘人员去税局代开的劳务费发票。
结合以上两点,公司可以正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鉴于您公司利润率很高,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以取得完善的税务筹划。
2018 10/10 11:04
84784951
2018 10/10 11:10
如果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觉得最优方案是第一种,签订聘任协议,那请问老师,聘任协议中应该有哪些必要的说明内容呢?
张艳老师
2018 10/10 11:20
聘任协议起码是要约定其个人报酬如何,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报销,其个人需要去税局代开发票等等。
84784951
2018 10/10 11:25
聘任协议也一定要到税务局开发票吗?因为有的外聘人员都是老板朋友,并没有实际支付劳动报酬,只是出差的费用全部报销而已。
如果我只是签订了外聘协议,内容表明不发工资,只表明报销所产生的差旅费,这样合理,合法吗?
张艳老师
2018 10/10 11:35
1、是的,要去税局代开发票,不然您公司此部分的支出,没有发票,也是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2、不合理的,因为该人不是您公司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