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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签的合同是采购设备及安装,应该开10%税率的发票还是16%

84785018| 提问时间:2018 11/2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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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现在有一个政策,外购设备安装可以选择简易计税3%
2018 11/28 10:37
张艳老师
2018 11/28 10:38
安装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84785018
2018 11/28 11:27
老师是哪个文件呢
84785018
2018 11/28 11:30
老师我采购设备很多,进项也有,不想选择一般计税,我开16还是10
张艳老师
2018 11/28 11:48
您看一下这个链接,就是政策出处。 如果是兼营额话,是可以选择安装费简易计税的。
84785018
2018 11/28 14:02
没有链接,老师主要是我家有进项,不需要选择简易计税,因为有个说法是设备采购安装需要按16%开票
张艳老师
2018 11/28 14:20
抱歉,忘记发链接的。我给您复制一下 关于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的计税方法及后续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适用税率问题   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按照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二是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另外,本次《公告》中还明确,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张艳老师
2018 11/28 14:21
对于这个政策,我的理解是打破了原来外购设备进行安装作为混合销售的处理,这个新政策是可以按兼营处理,且安装费是可以简易计税的。所以您可以正常抵扣采购设备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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