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公司是总公司,销售农产品,B公司是A分支机构在外地,筹备中。A出钱给B种地,B种完卖给A。但现在B公司没有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就经营种地,并把种的东西卖给另一家C公司。现在C公司要把B卖的东西卖后赚的钱打给A公司。A公司如何处理这笔钱!

84784949| 提问时间:2018 12/0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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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A公司就视同是自己公司在生产,销售产品一样的操作就行了。
2018 12/01 14:01
84784949
2018 12/01 14:14
A公司工商税务登记没有农产品种植这项,B种农产品没办法开票进入A公司呀!
王雁鸣老师
2018 12/01 14:17
您好,A公司可以增加农产品这个经营范围,B是A的一个分支机构,不需要开发票给A公司的,A公司把投入部分做成本处理就行了,就是按加工生产过程处理即可。
84784949
2018 12/01 14:23
A公司经营范围工商登记有农产品种植一项但仅限异地经营,税务方面农产品种植这块不给税务登记
王雁鸣老师
2018 12/01 14:29
您好,既然有农产品种植,税务为什么不给登记啊?仅限异地经营,开外经证不行吗?
84784949
2018 12/01 14:37
税务局说,总公司工商登记时已写明农产品种植仅限分支机构。不是总公司登记的农产品种植
王雁鸣老师
2018 12/01 14:40
您好,那您可以给税务局说,我的分支机构是不领营业执照的,属于内部机构,要怎么处理啊?再看看税务局怎么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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