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九月工资给员工多扣税了,给员工多扣缴的税款在10月份的工资中我给返还了,返不的部分直接在工资中冲减了上个月多计提的个税,但是有一个员工离职了,我无法把多扣的税返还给他,请问老师我这部分账务该如何处理?请问我现在要调整的话是直接反做当初的账吗?能不能借:应付职工薪酬 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税 负数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负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负数?还是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是其他应该怎么做?

84784997| 提问时间:2018 12/0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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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 你好 如果金额不大的话 可以直接冲减工资成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税 负数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负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负数
2018 12/05 16:50
84784997
2018 12/05 16:53
哦~也就是我写的分录是对的,是吧老师?
bamboo老师
2018 12/05 16:55
对的 你的分录是正确的
84784997
2018 12/05 16:58
好的,谢谢老师
bamboo老师
2018 12/05 17:01
不用谢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 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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