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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属于含税收入,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84785020| 提问时间:2018 12/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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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您好、包装物租金:  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也要作为计算所得税中的应税收入予以考虑。  二、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是一致的(啤酒、黄酒除外)  1、单独记账的押金,1年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征税。  3、除啤酒和黄酒外的其它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2018 12/13 20:26
84785020
2018 12/13 20:30
包装物押金在计算增值税需要 价税分离吗?
暖暖老师
2018 12/13 20:37
是的,都是含税金额,需要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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