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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无利息借款给股东的亲人的钱年底没有还回来,税务上有什么能处理的

84785040| 提问时间:2019 01/0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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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6年财会和3年税务实操经验,会计师,6年财务岗位经验+4年税务岗位经验
股东向企业的借款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即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并依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9 01/01 22:09
84785040
2019 01/02 09:05
不是股东借的,是他的亲人借走的
恩熙老师
2019 01/02 09:37
年底未归还的,依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84785040
2019 01/02 09:56
不是股东本人也计征个人所得税啊
恩熙老师
2019 01/02 10:39
恩恩,你好学员,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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