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之前会计未计提工资,直接做的借:管理-工资 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社保 贷:银行。 后面我从9月开始计提了,借:管理-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社保 ,可以这样吗?对汇算清缴有没有影响?

84784973| 提问时间:2019 01/0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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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可以的,没有影响的
2019 01/05 22:28
蒋飞老师
2019 01/05 22:30
但汇算清缴前没有支付的计提工资,税务上需要调增计税。(税务上不认可未支付的预提工资)
84784973
2019 01/05 22:44
老师,第一笔管理费用-工资余额是总工资扣除社保后的差额进管理费用工资,而第二笔的管理费用-工资是未扣除社保的工资
蒋飞老师
2019 01/05 22:45
记入管理费用应该是应发工资
84784973
2019 01/05 22:49
第一笔的管理费用做的是实发工资数,第二笔才是应发工资数,正常应该按第二笔的分录做对吧?关键现在这样对汇算清缴有影响吗?汇算清缴中应该如何填列?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管理费用工资一栏呢
蒋飞老师
2019 01/05 23:03
需要调整一下,第一步分录需要增加管理费用
84784973
2019 01/05 23:06
分录应该怎么写呢
蒋飞老师
2019 01/05 23:11
借:管理-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社保
84784973
2019 01/06 08:14
那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呢,该科目只做了3个月的数据
蒋飞老师
2019 01/06 08:22
没事的,统计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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