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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出口申报金额,如果到2019年4月15日后收汇金额还没有全部回来,差额需要出口企业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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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国税公告201330号要求,对出口货物享受退税的,必须在出口次年4月份中报期结束前收齐外汇。对于未收汇的,可根据情况看是否符合国税公告20330号附件3规定的9类视同收汇倩况,即符合视同收汇的,外汇货款虽然没有收回但仍视同经收汇可以办理退税,对于不符合视同收汇的,对没有收回的部分取免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未收回外汇货款的,指的是未收汇的。
这一部分,而不是指整票业务都要免税,如一票货物10万美元,收回9万美元则只需要对未收汇的1万进行免兔税处理,而不是对整票10万做免税处理。
2019 01/06 16:45
84784997
2019 01/06 16:54
老师您好!请问1万美元怎么进行免税操作?企业可以不做免税,而转内销征税操作吗?
三宝老师
2019 01/06 16:58
可以转内销征税处理
84784997
2019 01/06 16:59
老师,免税操作可以在增值税申报表这些红框地方操作吗?
三宝老师
2019 01/06 17:09
这不是免税操作,免税操作各地不同,有的需要去税务局办理,有的地方可以在退税申报系统申报。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打当地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