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老师,我想知道会计主管交接时,都应该交接清楚哪些工作,可以提供一个模板作参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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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先看看总账上现金和银行存款,与日记账,能不能对得上, 以及与实际能不能对得上。
2)之前的账有没有登,报表全不全,账表平不平,这些不搞掂,后面很麻烦的。
3)平时一些细的工作,申报啊,扣款啊,交什么税啊。
4)交接给你的东西要一一清点,不要不好意思,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5)因为刚到情况不熟悉,不明白的多问,直到清楚了,要不然不签字。
6)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7)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 。
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9)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10)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11)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12) 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019 01/07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