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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商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要并入收回的存货成本。如果收回继续加工应税消费税,则单独计入应交税费_应交消费税,是怎么理解来着?结果知道,就是忘了怎么理解了,为什么了?

84784950| 提问时间:2019 01/2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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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因为这个消费税是生产加工环节交纳的,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的,没有生产加工环节了,直接入成本,而委托加工收回后又加工的,还有生产加工环节,所以要记入应交税费。
2019 01/24 19:56
84784950
2019 01/24 19:58
这个生产加工环节是针对于委托方来看对吧?受托方加工过程不算。
王雁鸣老师
2019 01/24 20:00
您好,生产加工环节,不是针对于委托方来看,受托方加工过程要算的,受托方要代扣代缴消费税的。
84784950
2019 01/24 20:01
那既然算。为啥收回来直接出售,又说没有生产加工环节了。消费税不是单环节吗?纠结了。然后如果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又来个加工环节
王雁鸣老师
2019 01/24 20:12
您好,因为委托加工收回来之前是有加工环节的,收回来之后直接销售就没有加工环节了,我说的是收回来之后直接销售的,收回来之后没有生产加工环节了。消费税是单环节,也就是生产加工环节,并不是说一个产品就加工一次,由不同的公司多次加工的,也是生产加工环节,也算生产加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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