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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产品完工程度的计算,不是先计算前面工序加上本道工序之和,再乘以完工程度吗?为什么这个是先算乘,再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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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种是平均计算完工率,即一律按50%作为各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这是在各工序在产品数量和单位产品在各工序的加工量都相差不多的情况下,后面各工序在产品多加工的程度可以抵补前面各工序少加工的程度。这样,全部在产品完工程度可按50%平均计算。
另一种是各工序分别测算完工率。为提高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加速成本的计算工作,可以按照各工序的累计工时定额占完工产品工时定额的比率计算,事前确定各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在产品完工率=(前面各工序工时定额之和+本工序工时定额×50%)/产品工时定额
2019 01/31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