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果对方开的专票丢了,可以用复印机入账吗?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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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019 02/16 11:02
84784985
2019 02/16 11:16
老师,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发票联丢了,可以将抵扣联作为凭证入账,然后复印一下作为留存被查就可以了是吗
bamboo老师
2019 02/16 11:19
如果您抵扣联给购货方了 那就留复印件入账
84784985
2019 02/16 11:20
老师,我们是购货方
bamboo老师
2019 02/16 11:23
那您还要读第一条呢 有没有认证情形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