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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了,客户没有抵扣,怎么作废呢

84784980| 提问时间:2019 02/2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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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您好,最好登报声明丢失吧。发票丢失了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92号)文的规定,丢失专用发票需要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税务机关视情节,有权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国税发[2002]10号文对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做了新的规定,对于已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只要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凭证明单和存根联复印件就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2019 02/2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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