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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36/181 36、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购进一批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万元。当月免税产品的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税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则甲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 4.47 B 7.3 C 10.7 D 15.8 我的答案: D 纠错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C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则甲企业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6×100÷(100+200)=5.3(万元);(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6-5.3=10.7(万元)。 有疑惑?去提问 ※截图题目有利于老师快速准确为你解答~ 考考朋友 笔记添加 港湾 2019-02-23 15:27:34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84785034| 提问时间:2019 02/23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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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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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2/23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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