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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自产A产品100万,增值税16万,赠送自产B产品0金额出库(正常销售价1万),开具发票可以这样开吗:发票第一行A产品:金额100万,税额16;第二行B产品 金额1万,税额0.16万;第三行B产品 金额-1万,税额-0.16万。

84784997| 提问时间:2019 03/0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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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赠送产品这么开的话 那您B产品开在发票上没有意义啊 赠送B产品应该跟A产品的公允价值分摊确认各自收入
2019 03/05 20:47
84784997
2019 03/05 20:57
老师您好,因为赠送的B产品确实没有收到钱的,在开具发票的时候100%折扣了,在发票上开具的意义在于,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而不会因为没开发票而需把赠送物品视同销售去征税了。。请问这样操作可以吗?
bamboo老师
2019 03/05 21:02
赠送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您这一个正数 一个负数 跟没开没有区别啊 如果您A产品销售价格100 那B如果按正常销售价格是多少?
84784997
2019 03/05 22:43
老师您好,B产品正常销售价格是1万,由于是赠送的,发票以100%折扣
bamboo老师
2019 03/05 22:49
将赠品和主货物开在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您是免费赠送但是税法不认 要视同销售 缴纳增值税的 您可以根据我上面说的那样开票 这样您没有多交税也没有税收风险 A开票金额=100/(100+1)=0.99万元 B开票金额=1/(100+1)=0.01万元
84784997
2019 03/05 23:06
老师您好,在实际开票中,如果那张票有20多个主货物,又有7个赠品(即0金额出库的),不知道怎么分摊,也不知什么价格才是公允,开票工作量也太大了,就真是分摊出来了,各分摊的金额与出库的金额也不一致,合同也不致,看分项三流不一致,这样也不合规吧?
84784997
2019 03/05 23:08
老师您好,又以这个为例请问在销售自产A产品100万,增值税16万,赠送自产B产品0金额出库(正常销售价1万),开具发票可以这样开吗:发票第一行A产品:金额100万,税额16;第二行A产品 金额-1万,税额-0.16万;第三行B产品 金额1万,税额0.16万。
bamboo老师
2019 03/05 23:20
您想的第二个方法可以的 还有就是看A跟B能不能组成一套之类的 如果能就按套卖 价格不变 开票的时候按套开票 然后结转成本的时候也是按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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