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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购烟、酒、茶及其他物品,用于业务招待或送礼,会计计入业务招待费,请问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要作视同销售吗?如果需要的话,视同销售的金额是不是就是外购金额?如果是送礼,是否需代扣代缴个税?

84784970| 提问时间:2019 03/1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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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需要视同销售,按照公允价格;需要代扣个税。
2019 03/11 14:06
84784970
2019 03/11 14:12
如果没有代扣代缴个税的话,是不是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岳老师
2019 03/11 16:01
二者没有必然联系;但皆属法定义务。您不可理解为,“二者没有必然联系”就是可以不扣个税。代扣个税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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