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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计算扣除法中的每期期初库存数量怎么计算呢?

84784996| 提问时间:2019 03/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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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上期农产品入库数量减去上期领出加工数量之差 ①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②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 =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③期末平均买价 =(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019 03/1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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