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18年8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不含税售价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9.6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40万元。2018年9月10日,乙公司验收时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假定2018年8月1日,甲公司已确认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款项尚未收到。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则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18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84784975| 提问时间:2019 03/26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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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对损益影响金额=60万-40万-60万*10%
2019 03/26 21:46
84784975
2019 03/26 21:49
老师,为什么是乘于10%,而不是(1-10%)
邹老师
2019 03/26 21:50
你好,因为是60万给予10%的折让,就需要冲销收入6万的 你也可以按这个计算=60*(1-10%)-40
84784975
2019 03/26 21:52
好的,谢谢老师
邹老师
2019 03/26 21:53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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