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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内容是物和服务,但是开票是服务票,是可以这样的吗?2、如果合同封面改为技术服务合同,内容不变,是否可以直接开服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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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物和服务是什么服务?你开票前面的税收大类是什么?
2019 04/10 14:46
84785008
2019 04/10 14:51
开票为技术服务合同
小惑老师
2019 04/10 14:54
那你开具技术服务费就可以了
84785008
2019 04/10 14:57
可以这样的吗?合同内容明显为买卖合同,只是附带技术服务,那我收到的发票是技术服务发票,实际我这边开票给实际需求公司也是技术服务发票,同样,合同里面有附带销售的信息
小惑老师
2019 04/10 15:04
那你的合同能不体现产品销售这块吗?
84785008
2019 04/10 15:29
完全删掉?
小惑老师
2019 04/10 15:30
或者你的提供服务多写一些技术含量的,把金额做到80-90%比列
84785008
2019 04/10 15:35
老师,那像我上面截图那样,产品那里没有写明服务费呢?它这里没有体现服务费的金额
小惑老师
2019 04/10 15:43
从合同上看就是销售软件和硬件产品
84785008
2019 04/10 15:46
是的,所以我怕收到服务票的后续会有影响,想知道这样是否可以呢?
小惑老师
2019 04/10 15:47
你是说你收到服务费,开出去销售商品是否会有影响
84785008
2019 04/10 15:50
收到服务票,但是合同体现的是销售,然后我司后期实际服务销售那个单位也是开服务票给他的。如果这样,是否合理呢?合同这样是否要特别注意什么地方?
小惑老师
2019 04/10 15:55
从合同上看你能开具服务费,没有体现服务费的内容。属于销售。根据合同我觉得开具发票服务费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