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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本月开的销售发票为合同的定金部分,本月不能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该怎么做账?谢谢

84784954| 提问时间:2019 04/1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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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以增值税要申报的。 详细解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商品如果提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当天即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上要求销售商品时需同时满足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一条(一)规定的条件,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因此,贵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先开具发票,虽然商品未发出,但按规定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2019 04/11 13:30
84784954
2019 04/11 13:40
凭证怎么做?
克江老师
2019 04/11 13:42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4784954
2019 04/11 13:56
比如这个月开了5500元的发票(合同金额的50%),借:应收账款 758.6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58.62,是这个意思吗?下个月开另外50%发票,再做借:应收账款 758.6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58.62,另外再做一笔:借:应收账款 9482.76 贷:主营业务收入 9482.76,这样做对吗?
克江老师
2019 04/11 14:00
没有错的,满足财务上收入就可以。
84784954
2019 04/11 14:02
好的 ,谢谢老师
克江老师
2019 04/11 14:03
希望回复对你有帮助。希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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