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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资7000啊,扣去免征收的5000,就是2000为基数算个税,如果挂证单位交社保,他如果就按最低的社保基数,每月也就2000,这样的话就是7000+2000,在扣去5000,就是4000为基数要交个税……而我自己的单位只是按2000交,挂证单位只交2000所以挂证单位免征,我个税怎么交?我交社保的单位给我2000块,而我真正上班的地方不给我交社保但是工资7000块,7000块这家公司给我报过税啦!如果累加我怎么弄

84785019| 提问时间:2019 04/1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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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人在两处取得工资收入可以由一方单位的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其缴税额按照年综合收入来计算缴税额。无扣税义务人的可以自行报税,按总工资的额度减去专项附加等进行报税。 结合上述情况,建议将2000元收入并入支付7000元收入的公司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 04/1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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