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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下大家,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一般是不是应该等于费用-工资借方发生额。如果费用借方发生额大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应该怎么调整呢? 做分录的时候没有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个科目,导致少记了应付职工薪酬,如果贷方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借方记什么科目?? 现在不知道要怎么调整? 谢谢大家不吝赐教

84785038| 提问时间:2019 04/1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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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一般应该等于费用-工资借方发生额 如果想调整成一致,若贷方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个科目本来也是个过渡科目
2019 04/12 19:14
84785038
2019 04/12 19:16
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不是表示实际发放的工资数吗?那如果借方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那是不是会影响实际发放工资的数额呢?
文文老师
2019 04/12 19:22
你实际发放工资时,直接入了费用,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现在想调整成一致,只需要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同时增加即可。
84785038
2019 04/12 19:30
好的,谢谢老师。
文文老师
2019 04/12 21:07
不用谢,有帮到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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