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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或者将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的,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增值税时,折扣额均不得冲减销售额。

84784997| 提问时间:2019 04/1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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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宸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您好, 1.如果在“金额”栏写明商业折扣的,则以折扣“”后“”的价钱计算收入,并且计算销项税=1000*80*70%*16%=8960 2.如果在“备注”或者其他地方,则以折扣“”前“”的价钱计算销项税
2019 04/1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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