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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售北京地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是不是按全额征收增值税

84785034| 提问时间:2019 04/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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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成交价格减去购买房屋的原值后的差额×5%税率
2019 04/21 10:46
84785034
2019 04/21 11:01
不满2年也按差额吗
maize老师
2019 04/21 11:24
我这边查到是的财税2016.36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你这个应该是全额缴纳,我在群里发给你那个表格不对,你看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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