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2018年1月计提了2017年第四季度的税金及附加138.72元,当月缴纳了,4月计提了当年第一季度的税金及附加223.16元,已经缴纳了,7月计提了第三季度税金及附加46.85元,已经缴纳了,12月份计提了第四季度的税金及附加371.24元,未缴纳。2018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税金及附加是不是=223.16+46.85+371.24=641.25元呢?可是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却是138.72+641.25=779.97,汇算清缴总表税金及附加那栏我应该填哪个数啊

84785026| 提问时间:2019 04/24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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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就填利润表上的税金及附加779.97
2019 04/24 13:35
84785026
2019 04/25 06:25
1月份补提17年的138.72,如果正常计提应该是在17年12月份的啊,结账后这一笔是会转入17年未分配利润的,1月份直接计提不是会影响17年的损益吗?跨年补提的损益不能正常计提的吧
84785026
2019 04/25 06:26
1月份补提17年的138.72,如果正常计提应该是在17年12月份的啊,结账后这一笔是会转入17年未分配利润的,1月份直接计提不是会影响2018年的损益吗?跨年补提的损益不能正常计提的吧
辜老师
2019 04/25 08:18
你这个金额不大,而且是12月的,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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