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同一个法人底下有两家公司,不够进项票的时候,就互相开给对方公司专票,用来抵扣,这样子可以吗?会不会有风险?

84785030| 提问时间:2019 04/2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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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阿富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是虚开发票,存在很大风险
2019 04/26 09:50
84785030
2019 04/26 11:13
如果两家公司之间有实际的业务往来,也是虚开?
徐阿富老师
2019 04/26 11:16
你好,有实际业务,这个不是虚开,那是正常的
84785030
2019 04/26 11:23
有销售合同,有银行货款的流水,就是有了业务往来对吗。如果没有这些,就是虚开?
徐阿富老师
2019 04/26 11:43
你好,有合同,有银行流水只是证明之一,但是真正有没有业务也不是说这样是唯一的依据
84785030
2019 04/26 11:48
那判断有无业务往来的依据有哪些?
徐阿富老师
2019 04/26 12:13
你好,除了上面说的以外,商品购进情况,仓库,运费,人员设备等都能配比,基本就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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