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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分期收款销售,2019年4月发货,已开具发票税率为16%,这样对不对

84784965| 提问时间:2019 05/0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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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你合同约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4月就对
2019 05/06 14:18
84784965
2019 05/06 14:36
合同只约定了提货付清尾款,未约定税率,且分期收款时未做未开票收入申报。现在该怎么办?冲红改发票税率?
小云老师
2019 05/06 14:39
没有做过未开票收入,你4月开16%就不合适,因为有被税务查账的风险
84784965
2019 05/06 14:43
按照税法的纳税义务时间是货物发出的当月,可是当月税率已经降低到13%。但是客户说合同签订是2019年4月之前,应该开具16%税率的发票。
小云老师
2019 05/06 14:53
你客户说法不正确,是要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的,应该开13%,可以商量把税点补给对方
84784965
2019 05/07 10:16
如果货物发出时间是3月,金额1160元,税金160元,但4月15日未做未开票申报,5月15日补申报税收滞纳金的计算 160*0.005*30=24元 这样对吗?
小云老师
2019 05/07 10:25
你后面补申报是会有滞纳金这个没错,但你当地税局会不会有别的说法比如要你提交相关资料等等不一定,所以可能不是交了滞纳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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