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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的ETC开具的通行增值税电子发票,是不是只能在4/1号之后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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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不是,这个电子通行费发票之前就可以抵扣了,你去勾选平台勾选之后就可以抵扣
2019 05/15 11:08
maize老师
2019 05/15 11:2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十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十二、通行费电子发票确认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如何填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84784951
2019 05/15 11:25
文件里面写的金额除以(1+3%)*3%这个我是在金蝶做账的时候要做的凭证金额吗
84784951
2019 05/15 11:26
在申报平台不需要填什么数据吧 ,只要在认证平台认证之后,申报平台读取数据,不需要在手动录入什么新的数据吧
maize老师
2019 05/15 11:26
需要做进项税额这个,
84784951
2019 05/15 11:28
我的意思,发票的金额在认证的时候不能更改,直接认证进入进项税额,但为什么还要计算呢
84784951
2019 05/15 11:29
那个计算过程是用在哪里的,我搞不清
maize老师
2019 05/15 11:29
直接按你认证上面税额做就可以,在申报平台不需要填什么数据吧 ,只要在认证平台认证之后,申报平台读取数据,不需要在手动录入什么新的数据吧,不用你勾选认证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