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年报风险提示: 1.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第3列“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_调增金额”为:【0】元; 2.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0行第3列“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_调增金额”为:【0】元; 3.您单位入库日期为当年度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总额”为:【165.24】元; 实际申报表已调整,已填罚没支出,还是提示这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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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是不是没有保存,还是填错了,这个罚款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需要调增的
2019 05/23 17:58
84785020
2019 05/23 18:08
保存后还是这样提示
小杨老师
2019 05/23 18:13
那你看一下你填对了没有,调增那一栏里面有没有165.24这个数字
84785020
2019 05/23 18:14
有的
小杨老师
2019 05/23 18:22
那你在仔细检查一下提示中说的那个表的那一行,有没有填错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