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公司营业执照在A地,但在B地租房用于B地的售后服务点,租赁合同直接是我们公司与房东签订的,该房租费用也直接由我们公司承担了。因为合同上的租赁地址与纳税信息地址不一致,请问这样做符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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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只要你是用于租赁就可以不一样也没问题
2019 05/29 19:42
84784952
2019 05/29 20:03
租赁的一个服务点,因为跨地区,房东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时,税务局说我们的租赁地址与纳税信息地址不一致,不合规。不知道这个有什么政策依据没有。
吴少琴老师
2019 05/29 20:24
你租赁的地方又不一定市公司的办公室,可以是其他租赁啊
84784952
2019 05/29 20:28
对,就是其他租赁,不是办公室,就是一个售后服务点。我想找到一条权威的政策,不知道从何查起
84784952
2019 05/29 20:29
税务局就是不给开
吴少琴老师
2019 05/29 20:29
没有这样的规定,具体你可以问一下你那里的税局为什么不让开
84784952
2019 05/29 20:30
我这边的我还没问,是房东那边的不让开。
84784952
2019 05/29 20:31
说是除非是我们公司名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才合法。
吴少琴老师
2019 05/29 20:32
没有这个规定你还是具体问一下你那里的税局 是什么情况
84784952
2019 05/29 20:32
可是没有办理什么分支机构,就是很随意的跨地区租了个地方做售后,然后费用入我们公司的账
吴少琴老师
2019 05/29 20:41
没有这个规定你还是具体问一下你那里的税局 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