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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怎样交个税,聘用律师怎样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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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律师事务所交纳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中的规定,律师因身份不同,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种类和方式也不尽相同。现分别论述如下:
1、合伙人律师
根据149号文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从2000年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而言,是以律师事务所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实践中,因账务健全与否,能否核算盈亏等条件不同,税务机关对律师事务所采取了不同的征收方式,从而也对律师个人所得税的计征产生较大影响。现简述如下:
①查账征收的方式。
对财务制度健全,能正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经营收入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据实征收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是国家鼓励的征税方式,随着国家税收征管体制的逐步完善、规范,征管力度的加强,查账征收将会成为最主要的征收方式。在该种征收方式下,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这是采用会计核算办法归集或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各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核定征收的方式
对于不能准确核算应税所得的律师事务所,税务机关采取了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方式具体操作可分为两种:一种为“核定征收率”方式,即直接按律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北京、广州等省均采取该种方式,其计算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全所收入总额×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征收率。
另外一种为“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该种征收方式是以律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乘以一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应税所得额,然后再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选择适用税率,计算出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2]123号文件要求,该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其计算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全所收入总额×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应税所得率-国家规定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种,各省规定不尽相同。相比较而言,因第一种方法操作简单,被采用的较多.现以北京为例加以概述。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京地税个[2005]69号)规定,合伙人交纳个税方式为:每季度按律师事务所累计经营收入确定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约定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平均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
2、聘用律师
根据律师事务所是否发给聘用律师固定薪金,可将聘用律师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薪金律师。薪金律师按期从律师事务所领取固定工资,除此之外,不再有提成收入。根据149号文规定,对薪金律师每月收入以“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如上述W律师事务所D律师,每月应纳个税为:(6000-1600)×15%-125=535元。
第二类是提成律师。律师事务所按提成律师每个月业务收入的固定比例支付其工资。根据149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规定,对提成律师个税计征因律师事务所是否负担其办案经费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案经费(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则以分成收入扣除办案支出,余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一般为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第二种情况是,律师事务所负担律师办案经费或者提成律师的其他个人费用在所内报销,在这种情况下,计算个税时不再扣除30%的办案经费,也就是说直接以分成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兼职律师
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案费用后的余额)直接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W律师事务所G律师,每月应交纳个税为:5000×15%-125=625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与其收入相关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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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交纳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 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产品税前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分摊后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分摊后的期间费用 产品销售收入= 国内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是指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对应的销售成本。 分摊后的销售税金及附加 = 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分摊比例(按照销售额进行分摊) 分摊后的期间费用= 企业期间费用合计×分摊比例(按照销售额进行分摊) 分摊比例(%)=该种产品销售额/企业生产全部产品销售额(包括该种产品)×100%。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税率: 费用分为消费税和购置税,分别为5%和3%~5%。要交纳5%的购置税,个人只需要交3%。家用汽车分1升排量以下轻自动车和1升以上普通自动车两个类型。相应的,小型车的购置税只相当于大型车的一半左右。养车费中所包括的汽车驱动税、重量税和保有税也都有相应的优惠。 小排量汽车从购置到使用、保养都有优惠政策。例如在汽车特别消费税上,排气量2.0L以上的车要交纳总车价的10%,0.8L至2.0L的车交纳5%,不满0.8L的微型车则免除;在车辆登记税等方面,微型车也全部免税。除此之外,微型车还可以免交驾照税,享受过路费减半等优惠。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2浏览33694 2019-04-29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提成怎么做帐
律师事务所账务处理方式,查账征收企业关于提成的35%作为办案费用。 另外的65%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算所得税的话,实际上最后也归入了管理费用。 相当于提成就是全额列支。 附注:工资算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65% 贷:相关科目 借:管理费用---65% 贷:应付职工薪酬 扩展资料: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 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2019 06/04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