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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专项资金该 怎么处理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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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10万元,其中:7万元用来购买办公场所,1万元购买桌,1万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1万元用于成员培训。会计分录为:
①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100000
②购买管理用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室 70000
—桌椅 1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同时,转入“专项基金” 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 80000
贷:专项基金 80000
③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员培训时:
借:专项应付款 —技术推广 10000
—成员培训 1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三)他人捐赠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实际收到他人捐赠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例3】合作社收到某公司捐赠的拖拉机一台,所附发票售价为1.7万元,相关税费及运输费共计0.3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拖拉机 20000
贷:专项基金 20000
2019 06/06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