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按照政策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如果您符合上述政策规定,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老师,我们公司是做软件技术开发服务的,这个政策适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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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适用的,需要符合销售额的条件
2019 06/06 14:35
84785046
2019 06/06 14:52
需要填一个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这个声明中的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郭老师
2019 06/06 14:56
不含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