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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用于租赁物资的大包合同,属于兼营吗,需要按租赁和建筑服务分别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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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带租赁物是什么意思 ?
2019 06/16 11:42
84785043
2019 06/16 11:51
我们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提供脚手架并负责脚手架搭设,脚手架工程完工可运回来重复使用,搭设脚手架的纯人工方面我们又清包给劳务公司)税局法规科认定我是兼营行为,说搭设部分可以定义为建筑服务,但是提供的脚手架属于租赁行为。要求我单位把原来全部按建筑服务缴纳的税进行调整。说我们不符合财税2016年140号文的十六条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也不符合财税2016年36号附件1的其他建筑服务。
玲老师
2019 06/16 12:08
我是这样理解的你参考一下
首先看你这个合同是怎样签订的
如果你这个合同签订的就是一个总承包的合同那你这个脚手架的工程就包括这个合同里 然后你这个脚手架是你自己的是这样吧?那就相当于你自己的周转材料儿
玲老师
2019 06/16 12:08
然后你只是把安装脚手架的人工费外包了,这个是人工费,那边给你开发票,你做成本,这个和租赁没有关系。
玲老师
2019 06/16 12:08
您看看你是不是我说的这种情况,你参考一下。
玲老师
2019 06/16 12:10
税务局理解的是你把这个脚手架出租了出租如果单纯租赁脚手架是按照有形动产租赁税率是百分之十三
如果建筑设备租赁贷操作手是按照百分之九的税率来征收你
现在你和税务局的这个争议点就在你这个脚手架是不是租赁
84785043
2019 06/16 13:02
是这样的情况,脚手架是我外购用于公司经营外包业务,或者有客户要单独租,我也出租
玲老师
2019 06/16 13:24
情况就是上面和你说的这样你可以和税局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