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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6月,一般计税项目销 项税额为12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价),征收率3%。此外无其他 涉税事项。该纳税人当期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呢?写出缴纳增值税款时的会计分录

84784985| 提问时间:2019 06/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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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6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00万元*10%=10万元 应纳增值税=120-100=20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20-10=10万元 一、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万元 二、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缴纳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万元 其他收益 10万元
2019 06/22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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