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有个疑惑我一直不解,现在有很多开空壳公司的就为了抵扣税额,譬如,一个公司用自己另外一个空壳公司开增值税专票给本公司,那这样的确有进项税,本公司有进项税!但那个空壳公司不是有销项税吗?不还是有税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84784949| 提问时间:2019 06/2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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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如果是同一个老板控制的公司,的确这样做没有意义,关键是有时是上游公司承担的销项税,下家公司取得了多抵扣了进项税,因此这个下家公司就相对意义上多抵扣了进项税。有人赚钱,有人赔钱,这个是属于零和游戏
2019 06/27 20:51
84784949
2019 06/27 21:05
那公司都是老总在控制。开虚假发票能赚钱,怎么赚哦,这边抵扣进项税那边付销项税。还是不明白
江老师
2019 06/27 21:06
如果是虚开发票,是无法赚钱的
江老师
2019 06/27 21:08
虚开发票,可能税务稽查罚款及补交税款,最后企业无法持续经营下去,即使没有查到,因为老板的格局太小,这类企业弄虚做假,也是做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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