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教一个问题。我单位一位停薪留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金三项每个月都是由我单位先垫付,然后他再交来我单位,交来后由我单位拿去上国库指标,国库又以预算指标追加单形式转到我单位。请问这笔账怎么做分录?假设我单位缴纳时单位部分是60000(含此人的400),个人部分是30000(含此人的200),单位缴费时如何做分录?此人交钱来又如何做分录。(行政单位不设银行存款科目,所有的支付贷方都以“财政拨款收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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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垫付时你是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
2019 07/02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