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对于同一项销售业务中,有销售有提供安装,这样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统一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可以分开两个合同做兼营处理吗?这样会不会有涉税风险?或者说还有其他办法吗?

84785041| 提问时间:2019 07/0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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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如果你要分开,就要在合同中注明是两项业务,并且两项业务单独核算成本费用
2019 07/05 09:40
84785041
2019 07/05 09:42
老师,那这个两项业务该怎么确定呢?都是同一个客户提供一台设备进项安装
轶尘老师
2019 07/05 09:45
分一个先后顺序 一个销售合同 一个安装合同
84785041
2019 07/05 09:48
老师,我们不是生产企业,只是销售,那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要有安装的进项票有安装的经营范围才可以给对方开安装服务费用票,设备维修是13%的应该不能算这个范围吧?
轶尘老师
2019 07/05 09:51
只要有单独的安装合同就可以了 去税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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