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投资建设直饮水设备在学校,合作期限满设备归学校,运行期间按年按人头收取费用,请问此业务适用什么税目?税率多少?

84784991| 提问时间:2019 07/07 08:2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53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1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019 07/07 08:48
蒋飞老师
2019 07/07 08:50
《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第三条规定,自来水是指自来水公司及工矿企业经抽取、过滤、沉淀、消毒等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
蒋飞老师
2019 07/07 08:51
生产销售的矿泉水和山泉水产品,不属于国税发[1993]151号中注释的“自来水”产品,而属于增值税条例中应税税率17%的一般应税货物。
蒋飞老师
2019 07/07 08:54
可以按自来水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3%)
蒋飞老师
2019 07/07 08:55
不过,各地政策把握的不一样,需要进一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