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请问塔吊租赁公司原来直接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合同,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支付了3个月的塔吊租赁费,未开发票,后来**了建筑公司,发票开给建筑公司,共开了5个月租金,请问前3个月的塔吊租赁费可以由房地产公司代建筑付吗?

84784978| 提问时间:2019 07/0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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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为什么不把那三个月的钱退回去然后由房地产公司打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打给你们 这样最合理
2019 07/08 14:58
84784978
2019 07/08 15:19
是啊,正常是要这样的,如果不想那么麻烦,由房地产公司代付,这样账可以做吗老师?
轶尘老师
2019 07/08 15:19
有风险 目前三方协议税务局那边口径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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