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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打扰了。请教您,预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1、不含税收入(预收款/1.09)*1.5%,还是2、(含税预收款-预缴增值税)*1.5%

84784966| 提问时间:2019 07/12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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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对于这一点,税务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按照不含税收入的一定比率预交,实际操作中一般选择第二种方法。
2019 07/12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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