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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的房租是2018年11月到2019年房租,但是之前会计没有分摊,现在要怎么分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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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可以分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的进行分摊,计入2019年7月的账务处理中,属于报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报调增事项。另外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分摊计入2019年7月的账务处理中,正常在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费用。上述是建立在有发票的基础上。如果没有房租发票,全部属于企业所得税调增事项。
2019 07/25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