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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发出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这两个科目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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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亦称“托售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对称。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
2019 07/30 07:53
84784966
2019 07/30 08:15
我们是商贸公司,我们发货给超市。是采取销的形式,就是我们把货发给超市还没有结算,等超市卖了之后再和我们结算金额,超市是在我们给的供货价上面再加价销售的,请问这个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是发出商品呢还是委托代销商品?
84784966
2019 07/30 08:16
销购的形式,就是等最后卖了多少,就和我们结多少钱。
庄老师
2019 07/30 16:31
你好,这个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是发出商品
84784966
2019 07/30 21:12
老师,请问一下,这个是我和超市的结算单,入库转应付是超市和我算的货款,扣掉销补、退货、费用之后就等于应付款,也就是实付金额,请问这个发票我应该怎样开?
销补:就是超市搞促销活动让利的部分,我们供货商要补回给超市的
庄老师
2019 07/31 06:43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
销售返利的主要形式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情况是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以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