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总公司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成立前入职的员工都是与总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申报个人所得税也在总公司中申报扣缴!成立分公司后!总公司业务全部授权分公司做,相应的所有员工都为分公司做事!工资也由分公司发放。之前的会计把与总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总公司进行工资收入零申报,实际工资薪金个税在分公司申报扣缴!这样申报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如何申报,帐务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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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应该再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全部在分公司申报
2019 08/04 08:57
84784985
2019 08/04 09:03
再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总公司还要不要进行零申报?!还有要不要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谢谢!!!
暖暖老师
2019 08/04 09:36
先与原来的总公司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