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总公司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成立前入职的员工都是与总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申报个人所得税也在总公司中申报扣缴!成立分公司后!总公司业务全部授权分公司做,相应的所有员工都为分公司做事!工资也由分公司发放。之前的会计把与总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总公司进行工资收入零申报,实际工资薪金个税在分公司申报扣缴!这样申报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如何申报,帐务如何处理?!谢谢!

84784985| 提问时间:2019 08/04 08:38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应该再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全部在分公司申报
2019 08/04 08:57
84784985
2019 08/04 09:03
再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总公司还要不要进行零申报?!还有要不要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谢谢!!!
暖暖老师
2019 08/04 09:36
先与原来的总公司解除合同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