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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巨大公司会有什么处罚?介绍人有什么处罚?公司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员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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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身边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调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贰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特殊情况特别说明下,虚抵发票也会分为两种情况,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善意取得特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并抵扣了虚开的发票,这种情况不给予处罚,但进项不能抵扣。 对于介绍人和开票人要看税局认定 严重的话 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会坐牢的 ;财务开票人会吊销证书等
2019 08/06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