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公司借款给别的公司,银行转账时备注的是某某项目的往来款而不是某某项目的借款,也没有让对方打任何的借条,如果对方不还钱,我们备注往来款可以作为证据吗?我们当时如果备注是借款,税务会不会怀疑我们有利息收入,让我们交税啊?实际我们没有利息收入,请老师一一回复,谢谢

84784976| 提问时间:2019 08/1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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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借款应该有借款合同。货款会有销售合同,这个就是证明,至于你说的往来款,不影响此笔业务是借款的性质。不管你们是否有收到的利息,不影响税务会核定征收利息的税。也就是说你们可以放弃你们收息的权利,但不能免除交利息税的义务。
2019 08/11 13:22
84784976
2019 08/11 13:26
关键我们都没收利息,没有计税依据,怎么还要交税?
江老师
2019 08/11 13:28
你要知道,税务是可以有核定征税的权利的。就是按当地的借款利率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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